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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6h7小说网 > 玄幻小说 > 年代:开局娶女知青,狩猎威虎山 > 第一卷 第67章 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。
    “嗷呦呦呦呦~”

    公鹿发出更加空灵的叫声。

    呦呦鹿鸣,食野之苹。

    如果这是在春天,那这句诗词一定是对此时此刻最好的形容。

    公鹿与母鹿相互吸引,用的就是公鹿的尿液。

    当然,尿液中的成分对母鹿有不可抵抗的吸引力。

    听到公鹿的鸣叫,附近的母鹿就会自觉地找寻公鹿。

    有的还会带着孩子。

    所以,在马鹿的族群中,孩子是不是公鹿的不知道,但一定是母鹿的。

    不过,母鹿的尿液也会让公鹿发现它的存在。

    现在不是春天交配期。

    所以,公鹿在闻到这股熟悉的味道后,还是决定,带着一家老小去看看。

    “嗷呦呦呦~”

    大马鹿一边朝着陆永尚那边走着,一边发出空灵的叫声。

    其余几头马鹿见状,不解地摇了摇耳朵,呼出一口白气后。

    这才跟在公鹿的身后。

    此时。

    趴在树上的兄弟俩见状,全都振奋起来!

    这狍子沟真是个高地方呀!

    简直就是动物的集聚地!

    这么快就能吸引到马鹿了!

    大马鹿悠哉悠哉的走着,不慌不忙。

    足足走了将近五分钟,才来到陆永尚躲着的那颗树下。

    这棵树选择的也极有讲究。

    树四周有不少依旧散发着绿色的刺嫩芽,也叫刺老芽。

    是一种特别好吃的山野菜。

    采摘期一般在三四月份,不过这种植物的抗寒性极强,有的时候冬天秃秃的枝桠子上也会有几枝新芽冒出。

    然而这还不是主要的。

    主要的在于这棵树的旁边就是一棵寄生在桦树上的槲寄生。

    又名冬青,有一定的药用价值。

    是冬天不可多得的绿色植物。

    也是马鹿冬季最喜欢的食物之一。

    看到绿色植物,大马鹿瞬间兴奋起来。

    相比于在泥土中的根茎,绿色的植物味道绝对会更好的!

    “呦呦~”

    大马鹿对着身后更加散漫的鹿群叫了一声。

    催促着它们快一点过来。

    接着,就用自己头上的角将寄生在桦树上的槲寄生给挑了下来。

    厚实的大嘴唇此时也发挥了作用。

    刺嫩芽上面的尖刺仿佛没有长过一般。

    张嘴对着刺嫩芽就是一口,直接将为数不多的刺嫩芽全部吃光。

    然而,就在它咀嚼的瞬间。

    一个刺嫩芽掉落在了一滩黄色的不明物上!

    味道腥臊,好像就是刚刚闻到的味道。

    大马路嘴唇不断的动着感觉有一丝丝不对的地方!

    不过!

    哪里不对又想不清楚。

    但那食物却散发着无穷的吸引力!

    低头,舔食。

    当舌头接触到已经结成冰状的黄色冰棍的瞬间。

    大马鹿的大眼睛都登了起来!

    这是。。。盐巴的味道!!

    它最需要的营养物质!

    快舔!

    快吃!!

    其余的食物可以分给族群,这个绝对不可以!!

    然而。

    就在大马鹿的两只前蹄全都踩进套子里后。

    连大气都不敢喘的陆永尚对着狗蛋喊道:“一起拽!!快!!”

    大马路听到声音,瞬间一惊。

    不过,这时候的套子已经被陆永尚给收紧了。

    两只前蹄子瞬间被紧紧的套在一起,在加上狗蛋的用力,将前蹄子给拽了起来。

    大马鹿失去平衡,直接侧倒在地上。

    硕大的两只鹿角在地上不断的翻腾。

    身上也来会扭动,想要站起身子。

    但很明显,前蹄腾空的它,是绝对站不起来的。

    “狗蛋下树!”

    “你拿侵刀收拾这头马鹿,记住不要给弄死了,我要鹿心血!”

    “我去追那头小公鹿!”

    “好嘞大哥!”狗蛋答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拽着套子就荡了下去。

    套子的一头牵着马鹿蹄子,另一头绑在了树上。

    而狗蛋这么一荡。

    刚下去的时候很帅,随着大马鹿的不断挣扎,狗蛋一个屁股蹲就摔在了地上!

    而陆永尚则老老实实的顺着树干滑了下去。

    此时。

    被马鹿妈妈带着的几头小马鹿,也不管最前面的鹿妈妈。

    撒开丫子就朝着反方向跑去!!

    本来鹿妈妈就有点懵逼,这一幕就更懵逼了!

    要不是陆永尚在它身边飞快的跑过去,它还反应不过来,不知道跟谁跑呢!!

    鹿妈妈转身,抬前蹄,想要狠狠的砸在陆永尚身上,解救她的孩子们!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就在它抬起前蹄的瞬间。

    一只躲在雪地里的小白,起身张嘴。

    对着她的屁股就一口咬下!

    不得不说,不管是什么技能,只要常用,熟练度就会提高。

    此时的小白,在咬下三路上越发的熟悉。

    可以很明确的观察猎物身上有没有那个大浪当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,就直接咬屁股。

    绝对不会让再一次失口!

    而豆豆和花花很明确的诠释了什么叫会咬人的狗不叫。

    躲在两边的两只狗,飞快的跑了过来。

    在雪地上高高跃起,直接撞到了母鹿的身上。

    只是缺了黑子的指挥。

    两条狗撞在母鹿的两边,并没有给母鹿撞到。

    不过,有这瞬间的耽误也就够了。

    陆永尚头也不回,飞快的朝着长着小鹿角的公鹿追去。

    他上一次收获的两只熊胆品相本就不好。

    再经过刘家兄弟那么一耽误,流失了大量的精华。

    陆永尚也拿不出手,让陈春来给老丈人当礼物。

    不过,这小鹿角,也就是鹿茸却是个不错的选择。

    再加上满满的一瓶子鹿心血。

    别说他住在南方的老丈人了。

    就是东北本地的老头,看到这些都迷糊的很!!

    喝上一口鹿心血和鹿茸泡的酒。

    不仅能控制血压,还可以重新散发活力!!

    这可是双倍加成!

    包括超过三十岁后,会有力不从心感觉的男同胞,就喝上一小杯,一到晚上就会嗷嗷叫!

    当然不做什么也可以,也能在平日里更有精神!

    不管他是不是陈春来的老丈人,但总归是个男人!

    男人么,在意的不就是那么几件事么!

    陈春来别看只是一个木器厂的厂长,但可别小看了木器厂每年的营收。

    林海县下面十三个林场供给的木器厂,那销量可不简单。

    这就是面子。

    而不论是熊胆还是陈春来准备的实木家具,送过去那就是金钱!

    再加上这鹿心血和鹿茸泡的酒。。。

    钱权色。。。

    全都占了。。。

    就是陈春来的文化程度差了一点。

    等送熊胆的时候,陆永尚再给陈春来写几个后世的机关单位开会常用的专有名词。

    他就不信,不把他老丈人给聊迷糊了!